警惕升学求职骗局 团伙作案诈骗学生114人涉案金额超400万元
2025-07-14 08:49:06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刘惠明 | 作者:盘芳婷 | 点击量:10169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全媒体记者 王薇 通讯员 盘芳婷)“你放心,我有关系,这事包在我身上”“只要钱到位,就没有上不了的学”……如果听到这样的话,可要当心了。近日,一诈骗团伙因诈骗学生114人,涉案金额超过400万元而受审,其中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

又到一年毕业季,许多家长和毕业生因为升学、求职的事情四处奔走、焦头烂额,不法分子则趁机设计圈套,利用家长和学生的急切心理,虚构事实,夸大能力,以“找工作、找学校”的名义实施诈骗,不少人因此落入陷阱。从2021年10月起,被告人胡某单独或伙同邹某、郭某(另案处理)谎称有能力为学生办理“幼升小、小升初、初升高”入学择校、帮助高考分数未达到相应高校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进入知名院校就读、为大学毕业生找带编制的工作,以“托关系”“留名额”“请领导吃饭”等需要费用为由骗取他人财物,并承诺办理不成将全额退款。在此过程中,由邹某负责招揽业务、与家长谈价,胡某、郭某则冒充领导或者领导亲戚以取得家长信任。之后,邹某、胡某并未将收取的款项用于请托事项,在请托人追问进展时予以搪塞或者制作假的录取通知书继续行骗。案发前,因实际上未办理好请托事项,在请托人的一再追问下,胡某、邹某才退还了部分款项给请托人。截至2022年8月,该团伙共诈骗学生114人,涉案金额达400万余元。

荷塘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,被告人胡某、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采取虚构事实、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,遂以涉嫌诈骗罪对胡某、邹某提起公诉。法院经过审理,以犯诈骗罪对胡某、邹某均判处有期徒刑13年。一审宣判后,邹某以事实认定错误、量刑过重为由提出上诉,株洲市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检察官提醒:此类案件中,骗子往往抓住家长为孩子前途不惜代价的心理,用内部指标、花钱办事等话术突破其心理防线,诱导其落入诈骗陷阱。教育招生和就业招聘均有严格法定程序,任何声称花钱走关系的承诺都涉嫌诈骗。

责编:刘惠明

一审:曾金春

二审:伏志勇

三审:万朝晖

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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